阳光体育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2001年11月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少工委启动实施“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化活动工程”,教育部2006年也提出了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要求。为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精神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,落实“健康—和谐”教育理念和阳光体育行动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才,坚持“健康第一”的指导思想,牢固树立终身体育的新课程理念,把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作为重要途径二、目标和原则
(一)目标
1.促进学生健康成长,并形成健康意识和终身体育观,确保“健康第一”思想落到实处。
2.让学生有选择地参与、学习、享受体育,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,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潜能。
3.改革学校课间操,优化课间操的时间、空间、形式、内容和结构,使学生乐于参加,主动地掌握健身的方法并自觉锻炼。
4.促进师生间、生生间的和谐关系,提高学生的合作竞争意识和交往能力。
5.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。
(二)原则
1.教育性原则。开展阳光体育活动,以达到对学生的促德、健体、调智、审美等的教育功能,重视活动过程的教育。
2. 科学性原则。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的规律及特点,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,科学合理的安排时间的课程计划和活动内容。
3.全体性原则。师生全员参加,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达到全体健身的目的,促进师生间、同学间的和谐关系。
4.创造性原则。根据学校场地的特点,科学合理的安排一些传统体育活动内容,并考虑今后增设一些新形项目等,将艺术、体育融为一体。
三、实施措施
1.时间安排。上午第二节课后20分钟,下午二节课后40分钟任何老师不得挤占大课间活动时间。由于天气原因,不能进行正常室外活动时,各班在教室进行棋类游戏(器材自备),由任课教师组织安排。
2.制度措施。学校制订时间活动是学校领导、体育教师的职责,具体有:领导督察制、班主任现场督促制、艺体教师指导制、活动评比制等多种制度。使大课间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。
3.人力、物力保障。要求师生全员参与大课间活动,活动中教师既是活动的组织者,指导者,又是学生的保护者,同时也是活动者。这样既能体现国家所提倡的全面健身,又能融洽师生关系,有利于构建新型的和谐、平等的师生关系。活动的器材原则上由学校购置,其它小型、易损器材由各班组织学生自带。
4.安全保障。学校要分班划定活动区域,各班学生必须在指定活动范围内活动,防止出现活动区域不明或学生乱跑的混乱现象。所有场地均安排教师进行现场活动指导,并督促学生注意安全。